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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网络监管应统一机构实施

发布日期:2010-3-8 阅读次数:1749
 3月6日电“当前,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,各种思想比较活跃,一些事件经互联网的放大,能在极短时间内凝聚共识、发酵情感、诱发行动,从而影响社会;如果引导不善,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。”今天下午,全国政协委员、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建议,为减少摩擦、缓和矛盾、降低执政风险,当务之急需建立并完善社会舆情管理机制。

  “网络和现实社会关系越来越密切,以前认为网络只是个虚拟世界,离现实社会很远,现在看来,两者密不可分。”以今年年初出现在山西的地震谣言为例,施杰说,“起初,只是有人在互联网上发了一个谣言帖,经过网络传播后,事件迅速升格,导致太原、晋城几个城市出现恐慌,严重影响到了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”。

  施杰还注意到,当前对于网络的监管是“政出多门”,公安、出版、工信等部门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涉及网络监管,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统领网络管理。“一旦有网络舆论危机事件出现,到底归谁管,该怎么管理,现在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职责规定。”施杰说。

  为了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,施杰建议,应当建立专门的政府舆情汇集机构,通过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舆情汇集机构,来负责社会舆情的汇集工作,并制定精细的工作规范,明确权责。一般情况下,舆情的汇集都由这个专门部门负责汇总,独立运作,在遇到大型或者疑难社会事件,需要多部门统筹协调时,由相应部门提供协助。

  施杰认为:“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,有利于国家管理者及时引导和调节公众认识,使舆情朝着有利于大局、有利于和谐的方向发展。”


[2010-3-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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